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发挥专业优势,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这一论述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指南,为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提供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总钥匙”。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我深有感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面貌发生着深刻变化,出现了影响社会秩序和活力的新的结构性矛盾,这些矛盾常常发生在基层,化解就得依靠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以今年6月发生在湘潭县石潭镇莳竹村的一起纠纷为例。村上的黄某与邻村的谭某登记结婚,并收受了谭家10多万元彩礼。就在准备置办酒席时,黄某与谭某就彩礼归属、如何办酒等问题发生争吵,谭某意外从楼上跌下,经几个月抢救后仍不幸去世。在费用承担、如何安葬等问题上,双方家庭分歧很大,矛盾一触即发。了解案情后,我和窑上村的村居法律顾问颜凯围绕谭黄的关系、聘礼能否返还、治疗费如何承担等三个核心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矛盾得以化解。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即是对这一理论的生动实践。上述案例说明,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将为满足村居群众法律服务的需求,畅通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切实增强村居委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的能力水平,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那么,如何为进一步构建村居法律工作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村居法律顾问具有首问、连续、综合、协调、预防的属性,这种“源头治理、超前介入”的模式,有效防范因决策不当、办事违法引发社会矛盾的情形发生。要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在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居(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村规企约、村规店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等方面的优势,合理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确保各类问题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快速妥善解决,更好地满足基层社区居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个别法律顾问虽然有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但是缺乏深入基层一线、服务群众的工作经验,在做群众工作方面尚有欠缺,应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分析解决能力有待提升。

进一步凝聚多方力量。探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制度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市场规律,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积极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供高效畅通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绩评机制。科学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的量化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措施,对律师服务取得的实际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予以客观评价。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农村广播、有线电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或在村居显要位置,公布驻点村居法律顾问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及时总结驻点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成功经验、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扩大群众对村居法律顾问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在基层众中的良好形象和社会知名度。 

发表评论
加载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