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山东省大数据局

,2018年以来,山东先后取消578项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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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丛萍 济南报道

  11月15日,海报新闻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将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与“无证明之省”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多跑腿等突出问题,自2018年开始,连续6年组织开展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先后取消578项证明事项。

  山东省司法厅以清单管理为关键点,实现“无证明”可办。全面清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化管理。自2018年开始,连续6年组织开展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办理政务事项过程中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先后取消578项证明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国家清理情况,及时对山东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今年8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公布《山东省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涵盖35个部门766项证明事项,对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开具单位等进行了规范。

  以告知承诺制为突破点,实现“无证明”易办。统一推行告知承诺制范围,组织省直单位编制形成包含29个执法领域、410项证明事项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用清单,明确了推行范围,最大限度促进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按照相同标准办理。2022年对通用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扩展到31个执法领域的520项证明事项,全省统一适用,实行“免交证明、承诺即办”。同时规范工作程序,印发《山东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证明事项告知内容、承诺内容、核查要求、办理程序等,为各级行政机关落实告知承诺制提供统一的操作指引。

  以数据赋能为支撑点,实现“无证明”简办,会同山东省大数据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同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在8个市和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电子证照在交通运输和文化旅游等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亮证执法”“亮码核验”“信息免填”“实体证照免提交”,减轻企业群众参与迎检、配合调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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