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长均超过20分钟

1月1日起,广电总局就实行了“通知”,限制电视商业广告的播出。 本报讯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给予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卫视暂停商业广告播出处理的通报》,对...


时长均超过20分钟

1月1日起,广电总局就实行了“通知”,限制电视商业广告的播出。

  本报讯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给予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卫视暂停商业广告播出处理的通报》,对违反规定的两家卫视,分别给出了停播商业广告的处罚。对此,众多观众也是纷纷拍手称快。

  两家卫视受到严处 

  “决定自1月9日零时起至16日零时,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自1月9日零时起至24日零时,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这是近日,国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两家卫视的违规操作,作出的一系列处罚。

  由于“电视购物广告”此前虚假性质偏重,自从1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实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重要的规定为: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款产品或同一内容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次。

  不过,截至1月6日凌晨,新疆兵团卫视播出的“鬼谷子下山大罐”和“香薰睡眠宝”,四川卫视播出的“中华玉兔登月紫砂壶”,时长均超过20分钟,严重违反了总局有关规定。最终在核实之后,国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出了这张罚单。

  观众表示期待已久 

  该处罚出炉之后,最近两日,网上也是议论纷纷。大多数观众的态度如出一辙:应该坚决抵制虚假的“电视购物广告”。“这种垃圾骗人广告早该停播,真的都是骗人的。曾经看过一个新闻,一个人散尽家财买的广告里的所谓的珍品,最后发现都是普通工艺品!这样的商家,简直没有天良。”

  还有人表示:“这些长广告都是电视直销,应该一律禁止才是。因为播出的电视台没有监管责任。消费者也很难有消费保障。导致很多直销广告的东西假次差,售后也没保障。连带让一些人误以为真正的电视购物频道也是骗人的,其实这两种有很大差别。”

  除此之外,许多观众还认为,这样的处罚还不够严厉。“几天的时间,明显还不太够。就应该禁播半年甚至更长,这样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有些地方卫视为了广告费用,无视观众受骗,应该是谁允许播,谁也要连带受到严惩。”

  各大卫视严格自审 

  自从“通知”实施之后,记者也了解到,各大卫视大多认真遵照执行。“以前审查没那么严格,导致很多虚假广告上了电视,让许多消费者受骗上当,尤其是老年人。其次,这类广告在某卫视播出过于频繁,肯定对该卫视的信誉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一家南方卫视的相关负责人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应该支持的。”

  不过,各大卫视也是直言,该“通知”实施之后,确实对卫视广告收入会有所下降。“不可否认,这类广告在各大卫视占据着很大的广告收入比例,‘通知’出来后肯定会有所影响。”相关卫视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当然了,我们现在在接到这类广告单时,也会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其真实度的前提下,才会考虑进行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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