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应该遵纪守法

作者郭文斌靖江“小学生”向市长投诉街头的林志玲“露沟”广告说,看到林志玲的广告,忍不住想这个画面,也会...


  靖江“小学生”向市长投诉街头的林志玲“露沟”广告说,看到林志玲的广告,忍不住想这个画面,也会自渎……请市长帮我,不要再伤害我的身心健康了。官方答复:该广告无明显违反广告法规定,无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1月15日《新京报》)

  或许事实并非是“小学生”所描绘的那样,或许所谓的“小学生”并非真的是小学生,只是想引起公众的眼球,然而,“浮沟广告”却会有一双双“稚嫩”的眼睛落在上面,他们的身心健康却会为此受到影响。这一点,谁都不能否认。

  据了解,官方的答复是:当地工商局现场查看该广告,无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无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似乎市长管不着,职能部门也管不着,小学生如果真有损害身心健康的事,也只能是自作自受。然而,这种“公事公办”的腔调却是极不负责任的。从“乳沟广告”来看,显然有些“露”出了边界,这对于小学生来说,不可能没有任何影响。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乳沟广告”并不少。1月10日,网友在微博晒出长沙某洗浴城广告,该洗浴城将54位女子照片海报两两悬挂在玻璃窗外,铺满整整5层楼窗户,女子海报妖艳惹火。后经当地城管、街道和媒体的介入,洗浴城工作人员开始对美女图进行清除。洗浴城无非是想通过海报吸引眼球,然而,在那么多双眼睛中,却是有孩子的眼睛,他们会怎么想?

  广告应该是健康、文明的,然而,有些商家为了吸引眼球,不惜用刺激的画面和含媚的语气,因为处于法律边缘化,在监管部门的松懈管理之下,也就出笼了。这只是苦了孩子,如果没有受到家长正确的引导,也很难保证不会受此侵害。

  广告应该遵纪守法,这不仅仅需要商家的自律,更需要监管部门的严管,对于一些虽然不违犯法律,却明显露骨的广告,也应该限制投放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至少应该放置在孩子很难看到的地方。

  诚然,对于孩子,需要正确引导,需要进行科学的性教育。但孩子的眼睛不不应该看到“乳沟广告”,不应该看到充满风情的广告,这对于孩子太不合时宜了。我们有义务为孩子创设一个干净的环境。对于孩子,要多些关爱,不要生硬地以法律条文来界定“乳沟广告”,更应该低下头来,以孩子的视角来看待“乳沟广告”.关爱孩子,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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